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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析理明责任 耐心劝导促执结

浏览 109次 发布时间 2018/11/28

释法析理明责任  耐心劝导促执结

 

“我上午筹集案款,下午就将钱送到法院。”11月28日,经过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做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牛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4万元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

原告王某与被告牛某为雇佣关系,原告长期给牛某搬运商品,牛某支付其相应报酬。牛某在某次搬运过程中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由于医疗费过高,难以支付,在住院治疗期间,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4万元。判决书生效后牛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王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牛某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未得到相应的回复。执行法官多次电话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牛某采取种种借口推诿,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法官见此情况便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第一时间对牛某财产进行了线上线下查控,只查到牛某银行账户上有少量存款,执行法官当场果断将其银行账户冻结。牛某得知后,主动现身法院,执行法官抓住机会,对牛某进行明法析理工作,让被执行人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所面临的严重后果,经过一系列劝导,最终牛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于当天下午将执行款履行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张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