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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用“限高令”促“老赖”主动还款

浏览 44次 发布时间 2019/04/30

法官巧用“限高令”促“老赖”主动还款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朱某向朋友借款8000元后,却一直杳无音讯、不予归还。4月29日下午,朱某竟然主动来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还款,这一举动着实让人吃惊。

事情还要从2018年朱某向朋友借款说起,当时朱某向朋友借了8000元,还写了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期限为一年。谁料到期后,朱某并未如约还款,朋友多次催要未果,将朱某诉至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朱某支付原告借款8000元。判决生效后,原告多次催要,朱某却避而不谈,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朱某希望其尽快主动履行义务,朱某却以公司效益不好、资金周转困难、自己在外地等各种理由敷衍搪塞,一拖再拖,最后电话也不接,与执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

针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转变思路,考虑到朱某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生意需要经常出差、进出高档消费场所的情况,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执行法官对其采取限制出行、限制高消费这一系列举措如同遏住了被执行人的喉咙。朱某最近承揽一工程需搭乘飞机、高铁。在网上购票时,提示已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无法购票,外地工程催得紧,如不及时如约开工,朱某将损失一笔百万大单,这下可急坏了朱某,也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撰稿: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武春洁

电话:23809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