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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孩子受牵连 主动履行执行款

浏览 39次 发布时间 2019/07/25

担心孩子受牵连   主动履行执行款

7月22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失信、限高强制执行措施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2005年9月原告段某与被告某经营服务公司签订《委托出租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将其自己商铺全部委托被告进行出租,租期为10年,租期届满后,被告继续占有并使用原告商铺,原告要求被告按原有协议支付租金,被告不愿支付租金,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被告诉至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某经营服务公司十日内支付原告段某商铺租金违约金及经济损失共计20782.85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不履行法律义务,段某一气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联系公司负责人,始终得不到回应。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对其公司账户进行全面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随后将该公司及其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得知自己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担心自己的孩子上私立学校会受牵连,随即联系执行法官将未履行的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