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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执法 让营商环境更优

浏览 6次 发布时间 2024/04/14

“检查人员在稽查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运用‘说理式’执法,涉及的文书应当按照河南税务稽查(常用文书范本)的要求制作。”近期,在一场稽查业务培训会上,信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的业务骨干们正在讲解稽查“说理式”执法相关要点,分享政策知识和办案经验,提高稽查人员的办案能力。

  “我们主要通过‘三步走’的方式不断优化检查方式:在查前阶段积极开展纳税辅导,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在检查过程中引导纳税人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减少抵触情绪,提高税法遵从度;检查结束后组织人员及时对企业进行回访,排查风险点,提高稽查治理效能。”该局综合业务股股长张双双说道。

  据了解,该局不断加强稽查服务型执法建设,将“说理式”执法运用在实地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行政处罚等每一个环节,通过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让纳税人心服口服,缴“明白税”和“放心税”。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说理式”执法,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探索提高稽查治理效能的新方式,为日益优化的税收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