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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危险 “驶”不得!

浏览 5次 发布时间 2024/04/14

4月6日凌晨,武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肇事司机卜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在对其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后,发现其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23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后经了解,该司机一天内3次饮酒。

  4月5日中午,卜某某独自开车从住处来到詹店镇某饭店吃饭,遇见熟人,便一起相约吃饭,席间喝了酒。午饭后,卜某某驾车前往住处,将车停好步行来到附近工友家,在工友的邀请下又喝了一次酒,饮酒后返回住处休息。18时许,卜某某被另一名工友的电话吵醒,随后二人相约在某厂门口见面,一同到饭店,卜某某第三次饮酒。

  从饭店出来后,卜某某突然接到女儿电话,称爷爷不舒服在郑州住院。一时心急的卜某某独自一人开车出发去郑州,当行驶至詹店镇某信号灯路口等红灯时,受酒精影响,导致操作失误,撞在前方一辆大货车上。

  经司法中心鉴定,卜某某血检结果为246.18mg/100ml。武陟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李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