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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催告书

浏览 59次 发布时间 2019/09/10

濮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催告书

S26濮范高速公路k20+000(北侧)、k20+500(北侧)、k20+950(北侧)、k21+400(北侧)、k6+900(南侧)、k8+400(南侧)、k8+580(南侧)、k8+720(南侧)、k12+500(南侧)、k19+700(南侧)、k20+050(南侧)、k20+500(南侧)、k20+950(南侧)、k23+750(南侧)广告塔业主及用户以及k4+250(双侧)、k9+000(双侧)、k12+600(双侧)、k21+000(双侧)、k22+100(双侧)、k36+300(双侧)、k42+100(双侧)、k46+600(双侧)、k53+300(双侧)公路桥体上广告业主及用户:

S26濮范高速公路互通区、立交桥区、公路两侧及公路桥体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广告塔及公路桥体广告案件,本机关已于2019年5月13日在《河南法制报》刊登《公告》,又于2019年7月15日在《河南法制报》刊登《行政强制代履行决定书》。但部分广告塔及公路桥体广告业主及用户至今仍拒不履行拆除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在2019年9月25日之前将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塔及公路桥体广告自行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委托第三方代履行。

特此催告

濮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2019年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