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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损害纠纷案 执行法官巧用短信促执结

浏览 54次 发布时间 2019/03/02

物件损害纠纷案  执行法官巧用短信促执结

 

  “河南利安供水公司已经分两次把执行款全部打给我了,真的是感谢你们,宋法官。”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所有执行款,成功执结了这起物件损害纠纷案件,张桂荣也顺利拿到了所有执行款。    

     据悉,2017年11月的一天下午,张桂荣(盲人)在自己小区的单元门口踩到了水表井,致使左脚陷入水表井内,随后张桂荣家属将其送至医院诊治,医院诊断为左足跟骨骨折及左跟腱断裂,并进行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桂荣便向鼓楼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经该院审理,依法判令被告河南利安供水公司赔偿原告张桂荣各项费用共计11548.87元。判决生效后,河南利安供水公司根本不予理睬,无奈之下,张桂荣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对该供水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试图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但始终无人接听电话。“手机联系不上被执行人,但短信应该能收到吧。”经过一番思考,执行法官决定尝试迂回方法,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与法定代表人刘华进行沟通。于是,执行法官在不断的给刘某拨打手机的同时,坚持给刘华发送手机短信,通过短信的方式文字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刘华终于回复信息称其现正在外地出差,并表示出差回来后将尽快履行义务。一个星期后,刘华主动短信联系执行法官,已和张桂荣达成和解,由河南利安供水公司支付给张桂荣11548.87元执行款,同意结案。接到刘华这一短信后,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了张桂荣,向他核实执行款落实情况,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至此,该起案件在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未曾谋面的情况下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成功执结,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此文中当事人名称均系化名)

 

 

撰稿: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管办  韩思润

电话:23809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