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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相亲被骗近1万元

浏览 45次 发布时间 2015/04/03
“平啊,你女儿出院没有?医疗费够不够,我这儿刚领了工资,钱不多,要不你来拿吧。”得到对方同意的电话后,年近60岁的老刘拨通了报警电话…… 老汉相亲 “张四,听说你从三门峡领个媳妇回来,能不能等你媳妇回娘家,也给我介绍个媳妇?”2013年7月份的一天,在郑州市市郊工地打工的老刘与张四在一起闲谈。 老刘现年58岁,家住尉氏县,中年丧妻。孩子们小时,老刘一个人拉扯孩子们长大内心非常自豪与欣慰,但当孩子们各自成家后,老刘却倍感孤独,于是萌生了找个老伴的念头。“我媳妇没那本事,我认识个朱仙镇叫老项的老头,喜欢给人做媒,我把他电话给你,你找他吧。”张四热情地推荐。 老刘试着给老项打了个电话,没想到时隔大半年老项居然回话了:“老刘,给你介绍个对象,你有时间到开封市包公湖旁边和她见见面吧。”老刘一听,满心欢喜,顾不得挑选好日子,当天就从家里赶到朱仙镇和老项一起坐出租到开封。在路上老项交代老刘见到女方要给见面礼最少600元,图个六六大顺。他们到了约定的见面地点,女方却迟迟不来。老刘正等得心急火燎时,只见一短发、皮肤稍黑、身材匀称、年纪50岁左右的妇女朝他们走来。“老项,你看我临时有点事儿,来晚了对不起、对不起!”一见面女方忙道歉。对于女方的姗姗来迟,本来老刘还有点儿意见的,可一见到对方干净利落又会说话,所有的不满顿时烟消云散。 经老项介绍,老刘得知女方叫胡平,开封县(现祥符区)罗王乡人。胡平对于老实本分的老刘表示好感,老刘对胡平 也比较满意,双方互留电话后,老刘悄悄把600元见面礼递到了胡平的手里。 相亲被骗 话说老刘和“胡平”相亲之后,互生好感,每天有事儿没事儿打个电话,随着感情升温,两人认识的第四天,“胡平”就提出要到老刘家看看。来到老刘家,“胡平”像回自己家一样,大大方方地和老刘的儿子儿媳打招呼,谁知小两口理都没理她,拉着脸回到了自己的屋里。“胡平”虽然碰了一鼻子灰,却没有退缩的样子,当晚和老刘住在了一起。第二天一早,“胡平”花言巧语让老刘给了她1000元钱。 又过了几天,老项家办事儿,老刘和“胡平”相约一同到老项家,临走时“胡平”称自己身上没钱,老刘给了她200元钱。接下来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胡平”以还债、办结婚手续、女儿出嫁、买金首饰、女儿有病住院为由多次向老刘索取现金共9300元钱,“胡平”要的越来越理直气壮,老刘出的却越来越憋屈。 2014年7月24日,老刘来到朱仙镇表妹家将自己与对象交往的经过告诉了表妹。“哥,你肯定被骗了,你今天打电话说你有钱了,让她来拿钱,咱报警让派出所抓她。”表妹给老刘出主意。“这主意行。”于是老刘拨通了“胡平”的电话…… 真相大白 接到电话的“胡平”高高兴兴赶到朱仙镇,然而她没想到,迎接她的却是一副冰冷的手铐。原来“胡平”真名叫巩某花,生于1960年,家住开封县范村乡,有丈夫还有一双儿女。 年轻时,巩某花与丈夫曹某性格不合,常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厮打,后来巩某花干脆自己在开封市区租房居住。刚开始巩某花在小吃店打工,但因嫌活脏又累挣钱少,没干多久就辞职了。好逸恶劳的巩某花没有了生活来源,加上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渐渐地在“征婚”这条路上看到了“商机”…… 近日,祥符区人民法院对巩某花诈骗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巩某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巩某花的家属已将赃款退还,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遂以诈骗罪,判处巩某花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